
7月6日,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济南召开。会议由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省内外高校、法院、检察院、公证处、律所等单位的约80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我校民商法学院院长陈志刚、副教授潘志玉、王秀平、教师樊欣娜、王瑾、王安冉等受邀参加会议。
本届年会主要分为主旨报告、专题研讨两个环节进行。陈志刚主持了第三研讨环节的发言,紧扣研讨议题,精准把控各报告人的汇报时间,准确衔接各汇报内容。本环节对民事执行监督、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执行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从广度和深度上对执行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汇总。潘志玉在本环节进行了与谈发言,重点针对终结本次执行问题进行了与谈,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废除说和改良说作了细致解读,并对执行检察监督中如何加强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提出了完善建议。
本届年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民事诉讼交叉法学前沿问题”开展研讨交流。会议进一步指出,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应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和跨境民商事等新兴热点领域问题,深化理论研究,服务司法实践,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诉讼法学作出山东学术贡献,为打造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山东品牌和学术高地贡献力量。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民事诉讼法学年会,关注民事诉讼热点前沿问题,与有关高校、实务部门深入开展合作交流,认真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助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