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与乐陵市丁坞镇中学联合开展的“法治阳光,温暖校园”捐赠暨合作共建活动在丁坞镇中学二楼会议室举行。警官学院院长魏黎明、学校驻丁坞镇省派第一书记、乐陵市教体局督导室主任李晓东、丁坞镇人民政府镇长史磊、丁坞镇中学校长肖建辉、北京(蓝鹏)律所主任刘长震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魏黎明与肖建辉共同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为“共建单位”揭牌。魏黎明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学校始终秉持“法治育人、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与教育支持工作。此次与丁坞镇中学建立共建关系,是学院深化法治教育资源下沉、助力乡村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学院将依托专业优势,定期为丁坞镇中学提供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多样化教育资源,切实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双方就合作内容与未来规划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一致认为,共建合作将有效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为学生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成长环境。
捐赠仪式上,北京蓝鹏(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长震代表事务所向丁坞镇中学捐赠了一批助学物品,用实际行动支持乡村教育发展。丁坞镇中学校长肖建辉代表学校接受捐赠,并回赠锦旗,表达全校师生的诚挚谢意。

出席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对共建合作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表示,警官学院的主动作为,为乡镇中学带来了宝贵的法治教育资源,体现了高校的社会担当与教育情怀。此次活动不仅标志着警官学院在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服务基层教育方面迈出坚实一步,更是警官学院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践行法治教育使命的生动实践。警官学院将以此次合作为起点,持续深化与基层学校的联动,为构建法治校园、培育新时代法治公民贡献警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