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11月17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和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研讨”主题沙龙,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等理论和实务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了研讨。我校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乾副教授受邀参加,并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本次活动聚焦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具体条款,结合工作实践,对程序中的部分规定,例如二审抗诉权、检察意见前置、行政机关整改期限的设定标准、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等发表意见。同时,针对性提出具体建议,如级别管辖、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选择、与其他公益组织的关系等。通过集中讨论、凝聚共识,为进一步完善草案、出台一部法律条款科学、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检察公益诉讼法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