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科研处副处长、企业重组与破产法研究院院长种林教授应邀参加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律事务履职能力暨公司律师培训,并以“《公司法》修改后的金融债权人司法保护”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

种林从分析华融资产公司诉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等六被告要求赔偿超2.2亿元损失案和乐视控股集团创始人贾跃亭在美国进行的个人破产重组案例入手,就新《公司法》及其他新法新规对金融债权人的影响、和金融债权人利益直接相关的典型破产案例分析、《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为金融债权人构建的司法保护制度三个方面将新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实务中的疑难热点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专业解析。
本次培训采取分组研讨、互动教学、评估测试的方式,进一步激发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从业人员的参与性,强化思考,迸发智慧火花,达到了在研讨中找到答案、在互动中增进交流、在评估中查找不足的培训效果。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法律事务部、理债业务部、授信管理部及各分行、理财子公司共60余名法务骨干及公司律师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