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立法后评估座谈会在山政召开
为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山东政法学院的立法研究项目,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日前,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联合学校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 组织召开《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立法后评估座谈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以及民商法、反垄断法、经济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与会。
座谈会由綦书纬教授主持,王洪礼副教授作为课题负责人就《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在立法设置和施行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作了系统阐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由来及其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做了详细说明,参加座谈会的专家学者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对该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并对第十六条的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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