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山东政法学院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玉,学校党委书记张祥云出席活动并致辞。山东政法学院院长王效彤主持签约仪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建军,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胡晓清出席活动。

仪式上,于玉和张祥云共同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于玉在致辞中强调,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两个基地揭牌,正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推动检校合作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省人民检察院将与山东政法学院继续在基地建设、科研合作、交流挂职、教育培训、协同育人、资源共享等领域深化合作,努力取得更多更实成果。
张祥云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情况并指出,此次开展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有力行动,是对前期合作的再拓展、再深化,标志着学校与省人民检察院的合作开启了新篇章。学校将锚定“资源融通、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目标,以更务实的举措全力推动检校深度融合。
王效彤表示,学校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认真落实协议各项内容,主动加强与省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实践服务等方面深耕细作,努力打造校检合作的典范,为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刘建军和胡晓清代表双方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才交流培养、理论研究、检察履职实务合作、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等领域深入合作,通过资源融通、优势互补、协同共赢,促进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有机融合。
活动前,于玉一行参观了学校司法鉴定中心、鼎山文化长廊等场所。
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学校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处、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