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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政法学院第十四届模拟法庭竞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04-30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为推动学校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法学类专业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实现法学人才培养与司法实务要求更好对接,经研究,决定2026年继续举办山东政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预赛:2026年5月6日至5月22日

复赛:2026年5月23日

决赛:2026年5月24日

二、竞赛地点

预赛地点: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复赛、决赛地点:知行楼模拟法庭

三、竞赛案例

1.案例选择

本届模拟法庭竞赛选用行政诉讼案例,复赛、决赛两个阶段均使用主办方发布的同一案例。各二级学院举办院赛时,自行选择案例。

2.竞赛案例的发布

组委会通过山东政法学院第十四届模拟法庭竞赛工作群发布案例及相关材料,并由主办方通过电话方式确认拟参赛队的接收情况。各参赛单位在选拔出参赛队伍之前,应先选派一名负责人于5月8日前加入工作群,接收相关资料及工作消息。

四、参赛队伍组织

1.参赛队伍

本次竞赛参赛队伍由四个法学院、警官学院和研究生处为基础选拔产生,各推荐1支参赛,共组成6支参赛队伍。

2.队伍组成

每支参赛队伍由4至6名成员组成,由各参赛队伍所在学院或部门推荐1-2名教师担任领队,领队对外代表该队并负责与主办方联络相关赛务和其他事宜。每支参赛队参加庭审竞赛时,控方、辩方人数统一为2名(原告代理人2名,被告代理人2名)。

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

3.参赛队伍的确认

参赛队伍报名表上应由所代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该单位公章以确认参赛队伍获得代表权。

4.指导与咨询

本竞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法律文书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等,皆应由参赛队员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教师以及其他人员的指导。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等。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出庭竞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五、报名与队伍编号

1.报名

各队应于报名期限内(2026年5月11日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填写完毕并报送组委会,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阚宝涛办公邮箱<000753@sdupsl.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队伍编号

参赛队伍完成报名后,组委会应当以适当方式确定参赛队编号,以决定该队书状制作及庭审时的身份,并分别通知各参赛队。

六、竞赛规程

1.复赛

六支代表队通过抽签分为三组,分别进行对决,得分高者取胜,赛后根据得分,对六支代表队排名,排名前两位的代表队进入下一环节。得分相同者,以法律文书得分高者为胜。

2.决赛

由预赛成绩排名前两位的参赛队伍进行决赛,控辩方角色通过抽签确定。

3.其他

各学院及研究生处在参加学校竞赛前,应参照校赛竞赛规程组织本部门的模拟法庭竞赛,并以此确定本部门参加校赛的参赛队伍。

七、评审

1.评审团组成

每场评审3位,担任模拟法庭法官。

评审由法学院推荐人员担任。各队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评审。

每场评审推举一人担任审判长。

2.评审评分

评审依据竞赛组委会提供的评分标准为参赛队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

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议庭合议后,评审再根据合议情况各自打分,然后计算选手及参赛队本场竞赛的总得分。

3.评审点评

评审于竞赛结束后点评时,须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点评,而不宜针对相关的法律争议进行说明与解答,但决赛除外。

八、最佳书状竞赛

各队应以控方和辩方的身份各撰写1份代理词,并于2026年5月7日前提交控方和辩方书状各一式三套,以备最佳书状评审所需。纸质版参赛书状交至知行楼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管理办公室(107室)阚宝涛处。电子版书状发送至教务处阚宝涛办公邮箱(000753@sdupsl.edu.cn),电子版本应当为PDF格式。

参加最佳书状竞赛的原告代理词和被告代理词,与诉讼实务不同,也有别于模拟法庭庭审前控辩双方提交的书状。请各队根据主办方提供的模版,在案例给定的案情及现有证据的基础上,充分展开法理论证,引用文献须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书状引文注释规范》。

九、庭审竞赛

1.原则

竞赛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进行,适用行政审

判一审普通程序。

考虑到竞赛特点,不允许提出追诉时效、公诉的变更、申请回避、追加当事人等,违反规定影响程序进行的,将扣减其庭审竞赛成绩。

竞赛双方应于案例给定的事实基础上模拟审判程序,不得在案例给定证据之外自造证据(包括提出新的证人),亦不得质疑给定证据的真实性。违反此项规定的,将扣减其庭审竞赛成绩。

模拟法庭开庭时间原则上为60分钟,具体时间由合议庭掌握。

2.开庭前

各队应当在本场竞赛庭审开始前将代理词提交合议庭。

赛前参赛双方应交换法律文书。

为保证庭审效果,评审着法官袍,控辩双方着深色西装。参赛队服装均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3.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并由代理人提出异议,其次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并由代理人提出异议,进入质证阶段。

4.举证质证

举证质证采用逐一举证逐一质证方式,双方应将本方证据适当分组,按组分别举证,具体程序由审判长主持。

庭审时,双方不得使用法律文书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等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违反此规定的,将扣减

其庭审竞赛成绩。

5.辩论程序

控辩双方根据事实与法律展开辩论,可进行多个回合,听从审判长指挥,不得有过激言词。

辩论程序首先由控方陈述其理由,其次由辩方陈述其答辩理由。评审可于双方陈述时介入提出问题。于陈述阶段完成后,即进入双方答辩阶段,最后“总结陈述”阶段,此程序仍由控方先行陈述,继之由辩方进行答辩,两方于总结陈述时,不得提出新论点,违反规定者,审判长决定对于该部分应不予采纳。评审可对程序进行合理调整。

注:提问答辩阶段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评审可在辩论阶段随时提出问题或者打断、阻止选手辩论,但应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另外,评审提问时间不计算在竞赛时间之内,但选手回答问题时间计算在竞赛时间之内。

6.身份保密规定

任何参赛队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己方与对方所代表之学院透露给评审,即使评审无意间加以询问,队员应婉转予以拒绝,违反者取消参赛资格。

7.时间限制与逾时处理

模拟庭审过程中,各环节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必要时,合议庭可强制各方停止发言,并转入庭审下一阶段。在得到合议庭允许的情况下,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具体情况由合议庭掌握。

未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应竞赛环节或经合议庭强制发

言后,仍旧坚持发言的,将扣减其庭审竞赛成绩。

合议庭在分配时间时,应一视同仁,给予竞赛双方平等待遇。

十、法律文书

1.格式

用于参加最佳书状竞赛和开庭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封面与内文),一律以A4纸打印,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

封面上方一律使用“山东政法学院第十四届模拟法庭竞赛”字样,使用一号黑体字,格式居中;下方需注明“参赛队编号”、“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和“法律文书名称(起诉状/答辩状)”三项内容。内容分两排写,第一排为参赛队编号,如“参赛队编号:202101”;第二排为参赛角色和法律文书名称,如“起诉状”,字体为黑体,字号为三号字,格式为居中。

内文字体应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以1.5倍行距为标准。

主办方提供法律文书的模版,模版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模版为准。

2.修改

法律文书在提交后不得修改。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法律文书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

十一、计分方式

1.书状竞赛评分

组委会聘请专门评审对各参赛队提交的书状进行匿名评审。书状评审针对书状的内容,参照附件二评分项目及标准进行评审,评审所给予分数为各队该书状的原始分数。若书状有违规情形,则应依相关的罚则自原始总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数,以扣除后的实际分数为准。

2.庭审竞赛评分

庭审竞赛的计分方式,依庭审评分标准所记载的项目以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评分细则详见山东政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规则)。各队得分之平均分为该参赛队本场庭审竞赛的分数。

3.竞赛成绩排名判定标准

复赛、决赛阶段均以庭审阶段得分作为排名依据。决赛得分高者为本届竞赛第一名,得分低者为第二名,其他四支队伍以预赛得分分别位列第四名至第六名。

十二、奖励办法

1.奖励项目

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

优秀辩手奖6名;

最佳书状奖2个。

2.奖项设定

决赛取胜的参赛队获团体一等奖;进入决赛另一支参赛队获团体二等奖;预赛成绩排名第三的队伍获团体二等奖;未进入决赛的三支队伍获团体三等奖;依竞赛规则具备其他不应授予团体奖项的情形者不予颁发奖项。

优秀辩手奖由本队成员中成绩最高的一人获得。

最佳书状奖由参赛队提交的全部有效书状中得分最高的控方书状和得分最高的辩方书状获得。

3.奖励方式

为选手颁发奖励证书;为获奖参赛队颁发奖杯。

十三、竞赛联系人

联系人: 洪 坤 88599789

联系人: 闫祥帅 88599781

地点: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管理办公室(知行楼107室)

教务处、法学院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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