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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术研讨会通知

来源:民商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24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深入解读法典核心要义、梳理制度创新要点、探讨实施落地路径,凝聚法学界、实务界、产业界共识,助力法典精准实施与地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术研讨会定于2026429日(周三)下午1430-1700召开,参加人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理论专家和实务专家、学校领导及各法学院相关专家学者。

一、研讨会主题

主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论题:

《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制度规范解读与适用要点

《生态环境法典》与现行环境法律规范衔接适用问题

《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的机制与保障

《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生态环境司法裁判规则构建与实践路径

《生态环境法典》视角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研讨会主办单位、时间、地点

1.主办单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

2.承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

3.时间:2026年4月29日下午 14:30-17:00

4.地点:山东政法学院鼎山楼第二会议室

三、研讨会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不提供就餐,往返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四、研讨会联系方式

立法研究院 牛老师18663735597、刘老师13688609686

民商法学院 张老师1855310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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