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法制办举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立法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山东省法制办举办的省烟草局、省烟草公司、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等行业、市场监管单位以及山东省法律专家库部分成员。我校楚道文教授受邀参加会议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据悉,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员国,我国一直以来都积极履行《公约》相应义务,并启动了相关立法程序。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的行政法规,不仅扩大了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还加大了对违规吸烟的处罚力度。《条例)(送审稿)公开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讨论,献计献策,我省有关单位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为此,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专题立法协调会,邀请我校楚道文教授等山东省法律专家库部分成员参加会议并提供专家咨询。 楚道文教授就《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提出的《关于<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的若干建议》,在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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