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27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召开。经济贸易法学院楚道文教授作为环境法学专家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研讨会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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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道文教授在会议发言中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体现了立法者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解决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健康这一立法指导思想,值得肯定。但草案文本还没有很好体现出《环境保护法》下位法的可操作性。楚教授还重点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法律草案的名称、章节结构、污染物的种类及界定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据悉,参加本次会议的是受中国法学会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法学专家,他们有: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教授,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楚道文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魏文超法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刘海涛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副教授,北京林业大学法学院杨朝霞副教授。
会后,中国法学会将把专家意见整理出来,形成立法专家咨询报告,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报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其他中央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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