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名师讲坛”(第25期)暨“鼎山论坛”(第7期)在致远楼404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宋连斌教授作题为《中国商事仲裁的新发展:问题与展望》的讲座。本期论坛由楚道文教授主持,经济贸易法学院刘万啸博士担任评议嘉宾,来自校内外的近40名师生参与了全程交流、探讨。
在国际和国内商事争议解决中,仲裁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途径。而目前国际国内仲裁机构规则正经历改革浪潮。面对我国近几年出现的仲裁案件的争议,宋连斌教授为大家分享心得体会。宋教授介绍了近年有关仲裁法律的新规定和主要仲裁规则的新规定,并引出两个案例:天津市冷藏食品有限公司诉富勒有限公司、爱丽尼克斯国际有限公司管辖权异议案;中国恒基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与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案。宋教授结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案例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仲裁中常见实务与理论问题,包括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争议提交境外仲裁的问题、外国仲裁裁决与我国法院生效裁定对同一仲裁条款效力的认定存在冲突的问题、国外仲裁机构以中国内地为仲裁地的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在A仲裁机构仲裁适用B仲裁规则的协议的效力问题以及同一仲裁机构中仲裁员与代理律师身份的冲突问题,并辅之以案例解说,客观真实。宋教授指出,在我国,仲裁的契约性和国际化特点尚未得到重视,法学方法论亟需在法学教育中得到重视。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