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我校法学院与山东大学政治文明与宪政研究中心在山东大学法学院逸夫法学楼联合举办“茂岭山学术沙龙”(第16期)暨“公法半月谈”(第81期)学术活动。本次沙龙由相焕伟博士就“全面认识党法与国法的关系”进行主旨演讲,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我校周莹、李克杰、王春云副教授,丁延龄、于家富、苗雨、杨志超以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文豪等五位博士参与本次活动。
从1938年毛主席首次提出“党内法规”这一表述,到最近王岐山同志对“党法严于国法”的相关论述,表明党内法规的法治化是实现依法治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认识党法与国法的关系”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党内法治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的子课题,相焕伟博士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该项目研究。相博士先从理顺党法与国法关系的重要性谈起,提出对两者之间辩证关系进行学术梳理的必要性;其次,就如何为党法正名、从多重视角理解党法、党法与国法关系的理论研究、应如何认识党法与国家的关系四个部分展开具体论证;最后,就如何协调党法与国法的关系,相博士从六个方面展开具体解释。各位与会老师分别就相博士的演讲主题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并提出大量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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