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法治建设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
为庆祝建校60周年,法学院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2:10在致远楼七楼会议室组织举办了“法治建设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会议由法学院王瑞洲院长主持,法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研讨单元。在第一单元“法治建设问题研讨”中,郝宇伟副教授就“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制约因素及其纾解”、王春云副教授就“法律入侵的生态学分析”、王德玲教授就“裁判可接受性提升的形而下路径”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周莹副教授和于家富博士作了精彩点评,周莹副教授指出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如何利用法治的手段和方式来祛除法治化的制约因素,是我们今后面临的重大问题。于家富博士充分肯定王春云老师研究问题的视角,指出从生态学角度研究法律问题思路新颖,构思缜密。同时指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是一个值得实践部门和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裁判可接受性的高低直接反映当事人对裁判认同度的高低。在第二单元“地方立法问题研讨”中,于家富博士就“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垃圾分类地方立法研究”、李克杰副教授就“立法权的规范制约体系研究——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为研究对象”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刘建军副教授、丁延龄博士作了精彩评议,指出立法法的修订为地方立法权留下了较大的扩权空间,对地方立法权的规制不仅应关注横向的权力分配,也应注意纵向的行政执法权的配置。最后,白岱恩教授就此次会议作了总结,提出学术研究应践行学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确定一个具有续展性(可持续、可扩展)的研究方向或领域,持之以恒,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同时注意吸收、借鉴其它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开阔研究思路,丰富研究方法,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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