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至21日、23日至28日,由山东省司法厅主办,山东政法学院承办的两期“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在山东政法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举办。全省17地市选派的180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了培训。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马灵喜、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宋云峰参加开班典礼。
研修班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进行了解读,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进行了阐释,针对基层法律服务中的民事、商事、行政法律知识从理论角度结合实际案件进行了详细解析。研修班还邀特法院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和办案思路与学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结业式上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厘清了工作中法理上的模糊认识,而且解决了实际办案过程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培训更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用所学知识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为法治山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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