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下午,法学院邀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曹磊做客第二十二期“大法官讲坛”暨第三十一期“茂岭山法学论坛”,讲座以《影响法官裁判的内在因素》为主题,由法学院副院长侯学勇教授主持,管伟教授做评议嘉宾。全校二百余名师生在致远楼阶梯一教室聆听了本次讲座。
曹磊法官以2009年发生在济南的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北雁云依”案引出影响法官裁判的因素这一话题,并归纳出影响法官裁判的客观因素主要包括立法原因、外部权力、民意与舆论等三个方面;主观因素主要包括知识储备、法律方法运用水平、逻辑与经验、人生经历、性格(勇气与魄力)、司法动机、情绪与良知等八个方面。最后,曹磊法官指出应从法官不拒绝个性、完善并落实合议制、坚持审判独立等三个方面实现对影响裁判的主客观因素的平衡,进而准确理解法律、正确裁判案件。广大学生为曹磊法官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浓郁的人文情怀所折服和感染,提问互动环节气氛热烈。讲座以管伟教授的精彩点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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