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破产法实务争点整理与法律适用》撰写组成员在山东政法学院召开写作研讨会。济南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破产审判庭庭长李毅斌,省律师协会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新明,校企业重整与破产法研究院院长种林教授、王义松副教授等参加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破产与拯救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范利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泽钧律师在线参加会议。

会上,撰写组成员分别就《破产法实务争点整理与法律适用》写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围绕管理人的法律地位、职责、选任方式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热烈研讨。种林认为,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的业务能力素质不适应需求是当前影响破产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因素。李毅斌指出,对争点进行整理和认定并准确适用法律,是案件审理中的关键环节。要深入总结审判经验,按时高质量完成写作任务,助力法官、管理人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为促进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作出贡献。
此次研讨会加强了各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利于保障撰写环节中各项工作执行有力、运转高效。同时,撰写组确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据悉,《类案争点整理与法律适用》丛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丽萍担任主编,目前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四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