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由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和济南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和适用问题”鼎山论坛(第十一期)于山东政法学院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举行。论坛活动由山东政法学院亓宗宝副院长主持,山东省人民检察民行二处办案组组长王燕、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树森分别发表演讲。
王燕检察官的报告分别从公益诉讼的概念特点及立法情况、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实践相关问题解析三个方面展开,全面深入的讲解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进程。李树森律师以“中环联诉德州振华案”为视角向我们浅析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难点,主要内容包括案件背景、审理过程,案件亮点、价值意义,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难点。在互动环节,与会的老师和同学踊跃提问,二位报告人耐心进行了回应和解答。
最后,来自山东省法官学院的李宁老师对王燕检察官和李树森律师的报告作了总结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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