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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张平华教授来校讲座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05    点击:

5月4日晚,由民商法学院与研究生处联合主办的鼎麓民商半月谈第9期暨研究生大讲坛第6期,邀请山东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作了题为《民法总则的整体结构与创新》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会由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肖立梅副教授主持,刑事司法学院张霞副书记、民商法学院教师及研究生、本科生300余人参加。整个模拟仲裁庭座无虚席,台阶和过道都坐满学生,很多同学站着旁听了整场讲座。

张平华教授从《民法总则》出台的立法意义、学术意义及实践意义出发,梳理了《民法总则》的整体结构,并着力剖析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重点章节中的创新性规定。最后,张平华教授还回答了师生们提出的习惯的民法法源地位、个人信息的保护等问题。讲座持续近三个小时,张平华教授以《民法总则》的整体结构与重点条文为基点,整合学术理论与实务经验,显示了深厚的学术素养。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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