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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举办第十三期鼎山法治讲坛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12    点击:

6月9日下午,第十三期鼎山法治讲坛在知行楼三楼会议室举办,题为“何为刑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以涉农职务犯罪为视角”。本期讲坛由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许培培担任主讲人,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政法论丛》编辑部曲伶俐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张爱艳教授作为特邀嘉宾,研究生秘书孙杰博士担任主持人,2016级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坛。

主讲人许培培从自己为何要选择该题目讲起,介绍了涉农职务犯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界定的理论争议,紧紧围绕着如何理解刑法上“从事公务”的含义,并结合实践中的案例予以分析,最后指出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不应只看形式上的身份,而应该从实质上看其具体执行职务的性质,才能准确地界定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避免司法实务中的定性难题。

曲伶俐教授对主讲人的发言给予高度的肯定与鼓励,并结合最新的贪污贿赂司法解释,指出该解释与原法条的不同之处,特别强调了在新司法解释生效后的从旧兼从轻的问题;张爱艳教授则是通过一则司法实务中的具体案例,详细、深入地分析了实务中涉及到村基层组织的事务如何认定为公务的问题,指出现行刑法及立法司法解释对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终点没有明确规定,可从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上理解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体现政府的行政管理意志,从而准确把握行政管理的“时间点”。

在自由讨论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疑问,并与主讲人、二位教授进行学术对话与交流,不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最后,由曲伶俐教授向主讲人许培培颁发本次讲坛的荣誉证书。

本次论坛打破了以往的常规方式,提高了学生主动思考、发现、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促进了学生学术视野和实务认识的拓展,提升了学生的学术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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