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立法(修改)工作,更高层次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7月24日,《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立法(修改)座谈会在山东政法学院召开。会议由我校立法研究院承办。
座谈会由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徐力主持。市残联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李宗泉,我校省人大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主任刘尚华,济南市各区县残联(功能区)理事长,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长,我校立法服务项目团队等参加了会议。

与会者一致认为,《若干规定》立法修改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对残疾人事业的保障作用,在修改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坚决遵循维护法治统一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总结本地区的优秀成果,体现济南特色。
此次座谈会的成功召开为保障《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立法(修改)工作的按期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