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第43期“鼎山法学(案例)沙龙”在致远楼404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活动由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齐成鹏担任主讲人,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陈志鹏担任主持人。民商法学院高平副教授,经贸法学院隋洪明教授、王立武教授、楚道文教授,储誉律师事务所杨正方等3位律师和30名研究生本科生参加活动。
沙龙以“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为主题。报告人齐成鹏介绍了新的《食品安全法》与旧法之间的变化,引出焦点问题:食品安全法上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计算和确定。报告人以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为基础,将视野扩展到《侵权责任法》第47条,从而引出问题:这两个条款都规定了惩罚性赔偿,那在适用上有什么不同?
就这两个问题,老师和同学们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高平老师从民法角度很好的解读了问题,提供了不一样的见解。杨正方等几位律师以处理实务问题的角度,对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隋洪明教授总结提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不同部门法之间体现出不一样的意义,所以要融会贯通,发散思维。到会的同学们也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使得问题辐射面愈加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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