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第47期“鼎山法学(案例)沙龙”在致远楼404会议厅举行。本次活动由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张婧翀、王田田担任主讲人,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秋梅担任主持人。刑事司法学院季晓军博士,经贸法学院隋洪明博士、楚道文教授、刘万啸教授、刘新虹教授参与本次活动。参与本次沙龙的还有我校近60名研究生和本科生。
沙龙以“从范冰冰案探析逃税罪中的初罪免责条款”为主题,沙龙首次采用对抗式,报告人张婧翀、王田田针对此问题发表了不同的见解。沙龙报告人张婧翀首先就范冰冰案件的始末,处罚结果及依据进行了介绍,再就目前我国影视行业针对税收问题如何规定以及明星常用的逃税避税手段进行了介绍。报告人王田田对刘晓庆案件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对比范冰冰案与刘晓庆案处罚结果的不同,介绍了我国逃税罪的立法沿革。接下来,报告人张婧翀介绍了逃税罪初罪免责条款的立法目的和现实意义。报告人张婧翀认为此条款不合理,而王田田认为此条款合理,双方各执己见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现场同学们也积极参加。
就此问题,参与本次沙龙的老师们也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针对此问题的观点。季晓军博士从刑法的立法目的,刑法理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这以条款的合理性进行了探究。隋洪明博士从经济法的角度对立法原理进行了解析,隋教授认为该条款应该叫首罚不刑更为准确,同时提出了针对此条款完善行政法与刑法的连接的建议。刘万啸博士与刘新虹博士针对此问题从各自专业发表了见解,他们认为植根社会现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完善相应制度是改善现状的重点。楚道文博士最后进行了总结,并对此次沙龙进行了高度评价。到会的同学们也针对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见解,使得问题辐射面愈加广泛,从中学习到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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