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 “鼎山法学(案例)沙龙”举行第49期学术活动, 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李申和董欣逸担任主讲人,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张婧翀担任主持人。经贸法学院隋洪明教授、张广伟博士、孟翔韬博士、刘万啸教授、楚道文教授和30余名研究生、本科生参与活动。
沙龙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为主题,报告人李申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污染案”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问题,分析了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模式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报告人董欣逸提出了我国应该建立由何种主体主管的赔付资金管理模式的问题。参与本次沙龙的师生展开热烈讨论,各抒己见。孟翔韬博士从法律价值分析的角度提出了是否需要重新构建专属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资金管理模式;张广伟博士提出以时间的维度逐步建立我国资金管理制度的构想;隋洪明教授从资金划分、管理主体、运作模式等方面详细的表达了自己对于建立赔付资金管理制度的设想。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