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研讨会2018年12月25日在海南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海南大学法学院、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共同举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列为第三类立法项目,尚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的疑难问题继续进行研究论证。本次会议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的重大争议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我校民商法学院管洪彦副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的主题报告,与会专家就如何界定和归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质特征,如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股权设计、资产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和立法表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海南大学、上海市农村经济学会、广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山东政法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来自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安徽省滁州市农委、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统筹办公室等实务部门的约30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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